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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法中“大小”元素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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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5: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书法中“大小”元素的思考
                                                      郭有生

       说到大小,你会想到潺潺的小溪和滚滚的长江,微微的高山和凸凸的小丘,“大”总是和气势、磅礴、壮美等相关,“小”总是有小巧、柔美、轻灵等属性。“三万里河东入海, 五千仞岳上摩天”给人的美感,与“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怎么会相同呢?
       书法中,比如独字式的中堂,只写一个“寿”字,则必然显得大,一“大”来了气势,就会有情景中的神采与意味,那么这“大”,我们的心中就会解读为是深深的祝福,是坚定不移的自信,是不容置疑的断言。大,居然和情感的深度和肯定的程度相关。如果是一个“囍”字呢,那会洋溢着喜气,并有力的渲染着氛围,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撼力。看来“大”,确实是一个有意味的形式。如果是手头的一把檀香小扇,用蝇头小字书写了一首律诗,那一定给人文雅秀美的美感。这和“大”的美感就绝不会相同。我在榆林著名景点红石峡,曾见到摩崖石刻“还我河山”四个字,就写的很大,有一种大家常说的遒劲有力的感受,那力度似乎诉说着坚强、执着和不懈的努力,那磅礴的气势似乎诉说着无所畏惧的心理和勇往直前的精神,那壮美似乎蕴含着博大的胸怀和爱国的情感。如果写成蝇头小字,这样的艺术感染力就会大打折扣。但小自有小的魅力,女书法家马青原说,“我喜欢小楷和行草,因为小楷更能让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细腻、纯净、宁静。”因此榜书与手卷,艺术效果是不同的。
       有人说,一幅行草作品,首字和尾字应当相对大一些。首字为什么应该写的大一些呢,理论根据是“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尾字为什么也应该写的大一些呢?因为写大一些,才有收束感,这和音乐的落音,只有落在与首音同音阶的音上,才有结束感是一样的道理。其实,你只要看看历代大书法家的行草书法作品,你就会看到首尾文字的四种处理方式——首大尾小,首小尾大,首大尾大,首小尾小。如果首尾不大不小取其中,就会有更多的形式。从形式感或形式意味来考虑,首尾文字的大小是否有意义呢?以柳公权的《蒙诏帖》来看,首句“公权蒙诏”,首字“公”很小,第二、三字“权”与“蒙”则很大,用笔也很重,结合内容还是给人一种因事而动情的激动感觉;而尾字“深察感幸”的“幸”字,大小属“中”吧,但末尾一画拖长,倒有令人悠悠深思的意味。怀素的《小草千字文》,首字“天地黄”的“天”偏小,给人一种从容不迫入笔的感受,似乎为整幅作品定下了感情基调。赵孟頫《前赤壁赋》首字“壬”,尾字“白”,都随字赋形,写的都比较小,结合整幅作品给人平心静气的感觉。傅山的《草书五律诗轴》,首字“风”大而重,尾字“川”小而轻,似乎随着整体诗歌意境的变化而变化。其诗曰:“风磴吹阴雪,云门吼瀑泉。酒醒思卧簟,衣冷欲装绵。野老来看客,河鱼不取钱。只疑淳朴处,自有一山川。”而书法作品的首尾之字,如果大小取中,往往会没有特殊意味,也会淡出观赏者的视觉趣味点。
        一幅行草作品,大多作者在创作中追求文字的大小变化。很多人认为同等大小的文字,会因缺少变化而显得呆板而匠气十足。人们总是反对一味的怎么样,金明毅在《学书法把字写好难在哪里》一文中说:“一味的‘迟’容易板滞,缺乏精神;一味的‘急’容易浮滑,缺乏沉稳;一味的‘曲’容易眉俗,缺乏力度,一味的‘直’容易僵硬,缺乏柔和;一味的‘藏锋’,容易死气,缺乏生机;一味的‘出锋’,容易尖刻,缺乏内涵;一味的‘起’,容易浮漂,缺乏沉稳;一味的‘伏’,容易僵化,缺乏轻佻。“那么行草中的文字能否一味的“大小”相同或相近呢?其实,天空一味的蓝,草原一味的绿,也是一种美的形式,书法何尝不是这样呢?看玄烨的《柳条边望月诗轴》,大小相近的文字,给人一种闲逸适然之感。当然追求大小变化,符合传统的阴阳哲学观。但大小的变化一要注意不可一大一小、一大一小过于整齐化,要在一种无序中追求美感;一是要注意文字的大小要有多个等级,不可二元化,陕北著名书法家刘天宣就反复强调要有大、次大、中、小和次小,这样就像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而具有音乐通感,不然也会冲击美感;三要注意一幅多字的作品中,一般不可孤字或双字是突兀的大字,因为这样往往给人不和谐之感,比如一首律诗起码在四五字以上似乎更好一些,而且分布不可集中,不规则的分布往往具有美感和表现力;四要注意大小虽然可以相差好多倍,但总有一个极限,超过这个极限你一定看起来感到不和谐、不舒服。
       书法中的大小元素问题,有结字大小处理艺术,与章法大小处理艺术两种情形。结字的大小处理,自然会有上大下小、上小下大、左大右小、左小右大等等的不同,这种大小对比往往同时属于收放、疏密对比。章法的大小处理,既可以不断的大小交替中形成对比、变化、活泼的艺术趣味,也可以一幅作品只有四五个大字分布在多个点上,形成视觉趣味中心,形成真正的书眼。别看有时许多文字中只有这四、五个大字,它往往决定着整幅作品的情调与神采。同时如果这四五个字有特殊的曲与直、方与圆、粗与细等的艺术对比处理,其形式意味往往是整幅作品的主题意味。大小对比的“表现域”是宽广的,和不同的对比因素或内容结合,可以表现气势磅礴、情绪激荡、悲壮激越、粗犷豪放、潇洒奔放等等情调。一旦这种美,富有了震撼力,那么它就会镌刻在人们的心灵,成为人们永远的崇拜境界!
        沃兴华在《我看鲍贤伦先生的书法》中说:“我认为书法作品的风格,是由表现形式中对比关系的反差程度决定的。例如用笔的轻重、快慢,用墨的枯湿、浓淡,点画的粗细、长短,结体的大小、正侧,章法的疏密、虚实,等等。对比反差越大,风格就越激烈;对比反差越小,风格就越平淡。激烈与平淡属于风格区别,没有高低之分。”显然大小对比是形成书法风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人们常说的大对比与小对比往往第一因素就是文字大小对比。大小对比反差越大,风格就越激烈,往往反映在情趣、神采和意味的程度上。比如岳飞的《满江红》,在文字大小的大反差中,表现出强烈的情感,把那种怒发冲冠、慷慨激昂充分的表现出来。张旭的《肚痛贴》也大小对比强烈,让我们感到的是“肚痛不可堪”的狂躁不安。
       一幅行草作品,也许有许多对比,但如果处理得艺术,有时某些对比就会凸显成主对比。我们先看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参加舞会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的服饰:“穿着黑色的,敝胸的天鹅绒长袍,她那看去好象老象牙雕成的咽喉和肩膀,和那长着细嫩的小手的圆圆的臂膀全露在外面。长袍上镶满威尼斯的花边。在她的头上,在她那乌黑的头发——全是她自己的,没有搀一点假——中间,有一个小小的三色紫罗兰花环,在白色花边之间的黑缎带上也有着同样的花。她的结发的格式并不惹人注目。引人注目的,只是常散在她颈上和鬓边的她那小小的执拗的发卷,那增添了她的妩媚。在她那美好的,结实的颈子上围着一串珍珠。”结合语境,黑袍、卷发的黑雅与环境中的花俗形成了主对比,充分表现了轻浮中的沉稳、绚丽中的素淡那种优美气度与风采。而书法作品,如果要以大小对比成为主对比,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拉大大小对比的反差。我们可以说,那种对比是主对比,那种对比就会最有视觉冲击力,那种对比的神采也一定是这幅作品的情韵主题。

                                                          2014.09.13午写于陕北榆林柳营西路(文化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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