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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火车站随意查验身份证遭法学博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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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4: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警察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可以检查居民身份证,“一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是依法实施现场管制的时候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是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是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况。”
    仗着这个“尚方宝剑”,湖南一个法学博士和火车站随意检查旅客身份证的警察较上了劲,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公民权,也在提醒警察加强依法办事观念。
  个人经历:一个法学博士的较真
    34岁的陈杰人是湖南娄底人,经历颇为丰富,曾在基层摸爬滚打10年,在湖南双峰县当过村支书、镇计生专干和镇长助理,后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读双学士,毕业后留京成为知名的宪法学学者,去年考入湖南某大学法学院攻读政治伦理博士。
    生在娄底,住在北京,学在长沙,陈杰人免不了在湖南、北京之间来回跑,和铁路打交道的机会多了,自然关注起铁路警察随意检查旅客身份证这件事来。
与警察“短兵相接”
    陈杰人第一次就身份证的问题和火车站警察“短兵相接”是在石家庄。2004年10月份的一天,他从石家庄回北京,在候车厅入口被警察挡住了。陈说警察的态度很不客气,冲他喊:“过去,身份证。”
    陈故意装作不懂:“什么意思?”
    “查身份证。”
    “为什么查身份证?”
    “公安部统一行动。”
    “你知道检查居民身份证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条件吗?”
    “我不管法律不法律,我在执行命令。”
    “我告诉你《身份证法》第15条的规定,你只有在如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对我检查。”陈杰人当场给那位民警讲“警察可以查居民身份证的四种条件”。
    那个民警急了:“你别给我讲什么法律,我们是公安部统一行动,请你配合执行公务。”
    “对不起,我认为你们的这项公务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违法的公务我不予配合。”说完陈就走。
    警察上前拽住他的袖子。陈也恼了:“你这样做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又一次违法,并且更严重了。”
    双方眼看就要发生冲突,这时来了个年龄稍长的警察,他对陈杰人挥挥手:“算了,不检查你了,你可以走了!”
    再次和警察发生冲突
    比起石家庄来,北京西客站检查旅客身份证更具阵势。去年3月的一天,陈杰人在那里和警察再次发生了冲突。陈说开始的情形和石家庄差不多,只不过警察的态度稍好,语气也客气些。
    3个警察挡住他,他又在那里发表起“法律演说”,又是来了一个头儿,给陈诉起苦来:“其实我们也有很多苦处,也知道这样做不太合法,但没办法。”
    今年3月中旬,陈从长沙坐T2次车回北京,在长沙火车站,一排警察挡住下车的乘客,要求所有的男性旅客都过去检查身份证。陈理直气壮地再次拒绝,并把《身份证法》第15条的规定再次摆出来。
    警察提出现在属于“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况”。在法律中浸淫多年的陈杰人展开了雄辩:“第四种情形是准用性法律规范,它必须用另外一条法律的明确性规定做前提。请问你们,是哪条法律的具体规定需要检查我的身份证?”
    警察也火了:“我没功夫给你解释这些,这是公务行为。”“你是公务行为,但是违法了,所以我不能配合。”陈回答道。
    陈介绍,警察当时拽住他不放。这时过来了一个负责人,陈才得以脱身,这个警察还诚恳地对陈说:“我们其实也知道这是在打法律擦边球。”
  勇敢地站出来进行质疑
    陈经常在外面出差,发现不只是石家庄、北京、长沙的火车站这样做,全国不少火车站的警察都在这样干。
    火车站警察检查旅客身份证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把旅客身份证与电脑上公安部公布的上网逃犯信息一对照,就能查出这人是不是逃犯。
    “正因为这种方法简便有效,所以铁路警察大都知道它不合法,但仍舍不得放弃。”陈杰人说,“这就更需要我们这些学法律的人,勇敢地站出来质疑他们。”
    一个法学博士,只要一出差就给铁路警察较真身份证,陈杰人说他之所以这样做,还因为身份证背后蕴含的意义重大:“身份证是公民的宪法身份证明,应该从宪法的高度,来看待警察随意检查居民身份证这个问题。人权不像财产权、名誉权,只要一违犯就是大事,而不是小事。警察随意检查居民的身份证,体现了执法部门还在使用‘有罪推定’的思想开展工作,每个旅客都被怀疑可能是逃犯。
    记者调查:没有发现旅客提出抗议
    陈杰人在火车站受到的“遭遇”是真的吗?3月22日至25日,记者连续4天到长沙火车站,暗访铁路警察是如何检查旅客身份证的。
男性旅客一律要查身份证
    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大厅的进站口,每天上午,会有9名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呆在那里检查旅客的身份证。其中8个人穿警服,胸前挂着“执勤”牌,有一名穿带毛领的皮夹克,身上未戴任何标志。
    其中4名警察一字排开,拦在刚入候车大厅的进站口,人人手中拿着一部“掌中宝”(便携式身份证查验机),凡是男性旅客,一律招呼:“身份证,身份证,把身份证拿出来检查。”女性乘客则手一挥,让其赶紧通过。
    第一排4个警察的后面三五米处,还站着两名警察,专门“查漏补缺”,检查前面同事没顾得上查身份证的男乘客。
    进站口南侧摆张桌子,上面搁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名警察坐在后面,专门查验没带身份证的男性旅客:“什么名字?”“居住地是哪里?”“那一年出生的?”旅客必须逐一回答这三个问题,查验无误后才被放行。
    在进站口北侧的玻璃屋内,还有一名年龄大些的警察在协调:如因检查身份证导致进站旅客排队过长,就再开个进口,第二个进口不检查身份证放行一段时间,队伍短了再拦住;碰到重点可疑乘客上前协助盘查;遇到像陈杰人那样的“难缠”人上前做解释等。
    上午11点半,进站的旅客少了下来。9个民警把桌子往旁边一抬,笔记本电脑往包里一塞,全部撤岗,回车站广场南侧的所里去吃饭。旅客可以顺畅进入。
    下午,到长沙火车站乘车的人一般比较少,故也只有4个警察在查身份证,全部拿的是“掌中宝”。没带身份证的乘客,则需用笔把自己名字写在车票背面,递给警察让他们在“掌中宝”中查验。
    记者做了下统计,只要警察在岗,至少九成以上的成年男旅客被查验身份证。
    坐火车的旅客十之八九都带有行李,身份证作为重要证件,很多人又把它放到行李包的最夹层,碰上警察要查身份证。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大厅的进站口,常常为此堵做一团:
    男旅客一般从“三品检查仪”的运输带上把包取下来,然后就蹲在地上拉开拉链翻找。有的旅客拎三四个大包,往地上一搁就挡住一大片;有的是有男有女好几个人一伙,警察只检查男的,女伴儿也停在那里等;有的旅客显然把钱和贵重物品与身份证放在了一起,掏身份证时小心翼翼,生怕别人看见包里的钱……
    不少人愿意配合警察工作
    在蹲点的这些天里,记者不但没发现逮着一个逃犯,也没发现一个像陈杰人那样提出抗议的旅客。多数乘客都顺从地翻包掏口袋,把身份证递过去等警察查验。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被检查身份证的旅客,询问他们“是否认为火车站警察随意检查身份证侵犯了人身权”,不少回答都是愿意支持配合警察的工作。
    有愿意配合的。3月22日下午3点40分,一位姓李的湖北乘客如此回答:“警察查我的身份证,我觉得没什么。反正我也没犯法,配合他们就行了。”
    有图旅途安全的。3月23日上午9点30分,一位30多岁的耒阳男子要到武昌去,他说:“现在违法犯罪挺多的,警察这样做对社会治安有好处。”还有位乘客说得更干脆:“我宁愿被警察查一下身份证,也不愿在火车上被逃犯捅一刀。”
    有力挺警察做法的。3月24日上午10点40分,一位60多岁来自洛阳的李姓男子这样认为:“警察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们是代表国家在行使权力,我们干嘛要质疑他?”
    有建议改进的。河南焦作的小伙子柴静拎了两个大包,被警察检查身份证后只能把证叼在嘴里:“多开几个口检查就好了,你看这堵得!”这位20多岁的年轻人最气愤的是在火车上查身份证:“我来湖南的时候,在列车上警察也不说干啥,就把大家的身份证都收走了。过了好半天我向他们要,警察恶声恶气地说,‘还没查好,查好就给你。’让人觉得受侮辱。”
    还有明知警察不对但懒得反抗的。记者就碰到长沙某高校教法律的杨老师,他直言不讳地说:“从法理上讲我知道警察这样做不对,但现实状况可能需要,也懒得给他们较真了,没时间!”
    4天中,记者采访了几十个人,表达的都是上述观点,陈杰人的“同盟军”一个也没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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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释:查身份证是为了抓逃犯
    铁路警方是如何看待查身份证这项工作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广铁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和长沙火车站派出所的相关人士。
  抓逃犯铁路警察居功至伟
    “据公安部统计,去年全国共抓了4万多名网上逃犯,单我们铁路警方通过在车站查验旅客身份证抓的逃犯,就占了其中的75%。”广铁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宣教科的朱红梅说,“具体到长沙火车站,属一等客运站,去年他们共抓了145名网上逃犯,仅次于广州。今年截止到3月24日,抓了45名,其中不少是命案在身的重大逃犯。长沙火车站一个25岁的民警,去年一年就查获了65个逃犯,为此还立功受奖呢!”
    朱红梅解释,民航人人都要查身份证,逃犯没谁敢去坐飞机;汽车短途居多,不容易跑远,逃犯也坐得少;铁路运途一般较远,正因为这个特殊性,火车站成为公安部堵查逃犯的重要关口。
    “去年就有人质疑铁路警方该不该查旅客的身份证。今年2月,公安部和铁道部公安局明确表态,因为火车站堵查逃犯的特殊地位,指示我们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身份证法》制定得太超前
    在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向记者抱怨:“《居民身份证法》制定得太超前了,没考虑到我们警察的工作难度。我们对此很不适应,不动点脑筋,很多事情都没法干。”
    朱红梅也持这种观点:“《身份证法》的确超前了,绝大多数旅客支持我们查身份证就是很好的证明。”
    “法律尽管超前,但既然颁布了,我们就要尽量遵守。”长沙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雷沙平说,“我们改进了查验方法,不搞人人过关,尽量在不干扰旅客的情况下进行。比如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搞几个台式电脑,把所有人都拉到电脑前去查,那样易引起旅客反感。现在改用‘掌中宝’,和旅客面对面交流。我们也不是逢人必查,而是在巡查过程中看到可疑的旅客后,挑重点旅客查验、比对。”
     “哪些旅客是你们的重点查验对象呢?”记者问。
    雷沙平解释主要是如下几类:一是进出候车大厅时行动反常,神色紧张的;二是不带很多行李,外表看不像长途旅行的人;三是着装、发型奇特和有文身的;四是身上带有伤痕或手铐印的;还有就是警察根据办案经验认为可疑的。
查身份证是保护旅客安全
    “有没有旅客质疑,警察没权力随意检查他们的身份证?”记者问。
    “我们火车站派出所的职责,一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维护车站治安秩序,查身份证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怎么能说我们没权力?”雷沙平说,“很少有乘客提出质疑,就是有人提出,在我们的耐心解释下,一般也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朱红梅也认为铁路警方耗费这么大精力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不仅仅是维护铁路的安全和车站的治安:“我们抓的绝大多数是地方上的逃犯,很大程度上是维护了整个社会的治安。”
    “我们在那里查身份证,不少旅客都这样说,看到我们就有安全感,我们查出了逃犯,就消除了他们的乘车隐患。”雷沙平一再强调。
    专家说法:不能用违法手段去实现正当目的
    陈杰人的质疑有没有道理?车站警察到底有没有权力检查公民的身份证?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警察的做法不妥
    警察有没有权利在火车站检查公民身份证呢?
    “有,但现在铁路警方的做法是滥用了职权。”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专家石柏林说,“根据《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的警察有抓逃犯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也有检查公民身份证的权力。但那是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的临时检查,而铁路警方现在是长期的、制度性的检查,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侵犯了公民权利,违反了《身份证法》甚至是《宪法》。”
    “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力,法无禁止即自由。国家并没有哪部法律授权铁路警方,可以在火车站设岗经常性地检查旅客身份证;法律也没有规定公民,进出火车站时有出示身份证的义务,所以铁路警察现在的做法不合适。”石柏林进一步解释说。
    “警察抓逃犯,应该主要是看人,而不是看证。”省社科院院长助理、法律社会所所长方向新教授也认为警察的做法不妥,“警察应该根据网上逃犯的相貌和行迹特征,对旅客中符合这些特征的人进行查验,而不能搞人人过关。”
    办案也要与时俱进
    警察抱怨《身份证法》超前成不成立?
    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刑法专家张惠芳认为没道理:“立法必须超前,如果法律条文从制定之日起就落后于客观现实,那么这个法也就失去了制定的意义。法国的《民法典》,从拿破仑所在的年代制定到现在,修改得都很少,这说明超前性是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方向新认为警方的执法思路需要与时俱进:“对抓逃犯来说,传统的设岗查证简便有效,但《身份证法》颁布之后,警察应该自觉地根据法律的规定,改进工作方法,不能只考虑自己工作方便。现在警察超出法律的规定查身份证,就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是典型的公权力侵犯私权力。”
    如何看待绝大多数旅客都支持警察查验身份证?“现代法治社会是个人人平等、人人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社会,这说明我们离这一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张惠芳进一步解释道:“常人还有一种很不好的心态,就是行政机关违法总是情有可原,因为他们不是出于私利目的,而是为了公共利益。恰恰相反,依法治国首先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务员必须带头懂法守法。”
    张惠芳非常赞赏陈杰人的做法,“如果每个学法律的人都像他这样做,政府公权力侵犯公民私权力的事就会减少,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也会加快。”
    “西方法学有个谚语,‘毒树之果不能吃’。也就是说,你结果是正当的,但程序违法,取得的结果也是不对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最基本原则——程序正当的原则。”张惠芳认为,“铁路警察随意检查旅客的身份证,就是用不合法的手段,去达到抓逃犯的正当目的。这就像刑讯逼供一样,虽然其目的可能是正确的,但手段违法,当然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
  编后:
    铁路警方通过在火车站和列车上检查公民的身份证,每年能抓获逃犯3万名,占全国抓获逃犯总数的75%,对维护这个社会的治安居功至伟;但警察这样做却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是支持警察继续查下去,多抓逃犯呢?还是支持陈杰人,反对警察随意查验?或者建议警察改进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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