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发表于 2008-3-22 16: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征稿函2
| 庆祝中韩建交十六周年 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征稿函
 
 “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在中韩两国政府及艺术团体的支持帮助下,已成功的举办了六届,2008年正值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和中韩建交16周年之际,“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将于2008年8月19日在中国石家庄举办,2009年在韩国雅山市举办。此次盛会对促进中韩两国书画艺术交流与发展,繁荣两国人民文化生活,对增进两国书画家之间的友谊,将起到重要作用。本届交流展旨在通过书画之间的交流,开阔视野,推出书画家,让世界了解河北,让河北书画家走向世界。
 本届交流展特邀中韩两国书画名家与入展作者和书画爱好者零距离交流,在此诚邀各界书画家、艺术爱好者、和平友谊使者参加本届交流盛会。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方:世界艺术家联合会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韩方:韩国雅山韩中书艺交流协会
 韩国古佛书画协会
 2、承办单位:石家庄创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艺术指导单位:河北画院
 《世界艺术家》杂志
 二、征稿内容
 1、书法、水墨画、篆刻作品。
 2、韩国选送作品:60-80幅;中国入选作品:120-140幅。
 三、征稿对象
 中韩两国书法、水墨画、篆刻名家及爱好者(包含青少年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风格高雅,题材形式及创作时间不限。
 2、书法作品以竖幅为主,长度不限。水墨画、篆刻作品尺寸不限,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装裱费由组委会承担。
 3、书法、篆刻(草、篆)作品请附释文。
 4、作者请详细填写《作者作品登记表》随作品寄出,并附200字以内的作者从艺简介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5、每人限展作品1-3件。
 五、注意事项
 1、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繁荣对外交流,所有参展作品免参展费。
 2、中方作品从来稿中由组委会专家评委选出120-140余件书、画、篆刻优秀作品参展,凡入展作品及作者将被编入《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珍藏集画册,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世界艺术家》发表。入展作品均不退稿。
 3、凡作品入展的作者均可获得《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入选证书和二本珍藏集画册。组委会将在交流展结束后十日内邮寄入选证书及珍藏集画册给本人。
 4、凡入展本届交流展中方作者均可参加2009年在韩国举办的《第八届韩中书画家作品交流展》并组织优秀作者赴韩参加开幕式及艺术交流活动。本届交流展优秀作品将被选入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举办的书画巡回展,届时邀请签约书画家随团访问。
 5、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拥有展览、交流、宣传、推介、出版、馈赠等所有权,凡入展作品均视为作者已确认遵守本届交流展邀请函的各项规定。
 六、征稿时间
 自接到征稿函之日起至2008年6月15日前(以邮政接收地邮戳为准),寄达组委会的作品均有资格参加入展评选。
 七、展出时间
 2008年8月19日上午10:00(开幕)至2008年8月24日下午5:00(闭幕)。
 八、展出地点:河北美术馆。
 最终解释权归本届组委会
 特别鸣谢单位: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艺术网 bbs.china-shufa.com
 世企网 www.wea.com.cn
 对本届交流展的大力支持
 第七届中韩书画家作品交流展组委会
 2008年1月30日
 
 组委会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71号
 电话:0311-88994252
 传真:0311-85070688
 邮编:050031  邮箱:jiaojianping717@sohu.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