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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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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6 11: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天生书呆子

现在,各书法网站都以不同的方式明确要求网友在论坛进行书法批评时禁止人身攻击。我不知道网络的管理者们进行这种规定的动因和背景,但我要说这样的规定是错误的。
一般认为,在书法网络上的人身攻击是指超越书法批评本身,而对书法家本人的道德人格品质等书外因素进行诋毁、诬陷、诽谤、中伤等等。毫无疑问诋毁、诬陷、诽谤、中伤等等所谓人身攻击都是不应该提倡的,是任何文明社会都反对的,沿着这样的逻辑,似乎在书法网络上反对人身攻击是理所当然的了。
但是靠常识得出的结论往往是浅薄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书法家的道德水准与书法水平是不是应该泾渭分明,能不能抛开书法家的道德水准而单纯地评价他的书法艺术。我认为是不能将艺术水平与道德水准割裂开来而评价一个书法家的。道德高尚是任何社会都倡导和弘扬的,对书法家这样的文化精英(现在好象有些变质)更应该有高于常人的道德要求,那么在媒体上对书法家进行道德评价就是非常正确的了。古代各种对书法家书因人贵、因人废书的评价,当代对书法家德艺双馨的主张,都是对书法家的书法批评离不开道德评价的明证。再看媒体上包括对书法家的各种吹捧文章,有几篇不含有道德评价因素的。
既然离不开对书法家的道德评价,那么就不能反对人身攻击。因为人身攻击在表现形式上是道德评价,是对被攻击人道德上的负面评价。你要是允许对书法家的道德进行正面吹捧,就应该允许进行负面抨击。能够接露书法名家丑陋道德品质的评价和攻击,网络不会反对吧。
问题是,如果这种对书法家的道德品质进行的攻击是脱离真实情况的恶意行为,即前面提到的诋毁、诬陷、诽谤、中伤,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是不是应该禁止呢?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由谁来判断一个负面的道德评价是否属于恶意中伤,怎样来判断,什么时候来判断。
道德批评是否属实,首先要讲证据,你认为他骂得不对你要拿出证据,你要驳倒他,被骂的人认为他受到了诽谤要通过证伪来澄清自己。不能一看不舒服就封杀,就删帖。其次,有些道德评价的真伪容易鉴别,往往一条证据就能说明问题,但很多事情错综复杂,见仁见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往往不是一个简单的证明就能解决得了的。要想最终澄清事情的真相,非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可,张铁林不是通过法院最终获得清白了的吗。网络的坛主斑竹们,你们是法官吗,你能代替法官进行侵犯名誉权的判决吗?名誉侵权有法律在管辖,你操心忙活合适吗?最后,从时间上来讲,一个谎言的揭穿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网络上的有恶意中伤嫌疑的帖子最好保留一段时间而不是立刻删去为好。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所谓的网友民意。民意不都是正确的,舆论是可以吵做的,民意是可以被欺骗的。袁崇焕是个大忠臣今天没人怀疑吧,但据金镛《袁崇焕评传》记载,袁被皇帝害死后,老百姓恨得争食其肉,记得读到这个故事我差点哭出来。所以,斑竹、坛主们,你们能仅凭几个所谓反映民意的跟帖,就下结论吗。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不要忘了,网络的魅力之一就是它虚拟中的真实,它能通过广大网友将各种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众。这种对书家、对事件的曝光,作为舆论监督对书坛的发展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尽管这种舆论监督的表现形式可能是揭短、攻击和漫骂。可能有些人对这种吵架和漫骂不感兴趣,甚至讨厌,让他们绕着走就完了。就象走在大街上,有的人围观看骂街,有的人不看骂街逛商场。骂街的和看客们都是俗人吗,未必吧。即便是书法报刊,恐怕也难以完全回避人身攻击,王镛和周俊杰在报上打笔仗的文章,不全是谈书法吧。
即办书法网络,举办者就应有中立的立场、胸襟、胆略和气度,就应该超越老师、朋友、亲属的关系,而对各方网友一视同人,来的都是客,只要他不反动,都要殷勤招待,而不应该厚此薄彼,甚至成为别人的爪牙和工具。这一点做不到,我相信书法网络不会有前途。
发表于 2005-5-26 12: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新意思?真见识!
发表于 2005-5-26 15: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忠言逆耳利于行!
 楼主| 发表于 2005-5-26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任兄,我在书法江湖的人物批评栏目里,已经就这个题目与江湖的各大高手血战了一下午,欢迎观战
发表于 2005-5-26 21: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下面引用由天生书呆子2005/05/26 04:41pm 发表的内容:
任兄,我在书法江湖的人物批评栏目里,已经就这个题目与江湖的各大高手血战了一下午,欢迎观战

   呆兄:谢谢指点,我已去“观战”了,我觉得讨论还是有些走题了。
   对足下的观点,不应该有如此大的争议。之所有如此大的争议,皆在“人身攻击”四个字上。在这一问题上,只可能有两个选择点来达到妥协:1.大家同意你对“人身攻击”的定义;2.修改“人身攻击”这个词。
   我想增加的一个含义是,在专业书法网络论坛中,应加强对书坛公众人物的舆论监督,被监督的公众人物应该更宽容地对待—切形式的批评---只要不触犯法律。因为公众人物掌握了公权力,而一般大众的监督又很困难实施,大多只有“捕风捉影”,很难取证。如果限制大多,这个监督实际上就名存实亡了。
   所以,我觉得呆兄是提出一个很好的问题来提醒大家,我佩服呆兄的勇气和智慧!  
发表于 2005-5-27 04: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呵呵~我都要笑了。。。。
发表于 2005-5-27 09: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
就是要实行人身攻击,这种赤裸不加包装,[不加引号]
呵呵~我都要笑了。。。。
更可笑的是斑竹竟然固顶和加以精华!嘿嘿!!
怪不得呆子说:

下面引用由天生书呆子在 2005/05/26 04:47pm 发表的内容:
刚从中国书法家论坛溜达回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呆子的这个帖子在那边已经总固顶了,过瘾!
谁能掀起网络风波,天生书呆子是也!

看来呆子又要大喊:更过瘾!!中国书法在线
不仅固顶而且是精华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5-27 09: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通过“人身攻击”这个敏感又不甚明确的词汇吸引眼球,正题歪说,再通过正文兜售观点,此乃发帖技巧,可惜网络上诸多浅薄之人,尽围绕题目打转转
发表于 2005-5-27 11: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下面引用由张小甫2005/05/27 09:12am 发表的内容: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
就是要实行人身攻击,这种赤裸不加包装,呵呵~我都要笑了。。。。
更可笑的是斑竹竟然固顶和加以精华!嘿嘿!!
怪不得呆子说:下面引用由天生书呆子在 2005/05/26 04:47pm 发表的 ...
对于有新意或说有争议、可以引起大家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帖子,将其固顶一段时间,作为可供讨论的精华帖存在,只是要加重讨论力度,似乎并无不可啊!
顺便说一句,本人对呆子兄此说可并不认同。批评本身就存在一个尺度问题,可以进行道德批评,但也不能如泼妇骂街。我们现在的大多数的所谓“批评”要么是不痛不痒的说两句或干脆一味吹捧,要么就是毫无根据且大言不惭地乱吐口水,这样的“批评”有存在的必要吗?!呵呵,“人身攻击”——难道是我中文没学好??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啊!
发表于 2005-5-27 11: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给书法网络进一言

下面引用由张小甫2005/05/27 09:12am 发表的内容:
请不要禁止人身攻击--------------
就是要实行人身攻击,这种赤裸不加包装,呵呵~我都要笑了。。。。
更可笑的是斑竹竟然固顶和加以精华!嘿嘿!!
怪不得呆子说:下面引用由天生书呆子在 2005/05/26 04:47pm 发表的 ...
固顶有何不可?能引起争论的贴子,应该是精华贴。精华贴是否真理并不能版主独断,让大家公断,是网结讨论的优势。
搂主主张“人身攻击”是说理,并非已实行了“人身攻击”。
呆子曾写过《好友梦见刘炳森》,轰动书坛,你认为是人身攻击吗?我认为不是,是对历史与人物社会行为的反思。
所以,我们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才能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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