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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草楼:草书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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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5: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15-6-16 15:40 编辑

草书的尴尬

作者:东乡草楼


近日,随着入展作者名单的公示,备受书坛瞩目的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展的作品评审已经接近尾声。应该说,每一位投稿作者都在这次备展的过程中得到了历练与考验。在“培植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含”的总体评审理念引领下,一大批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即将全方位展示当下书法创作的新风采。

在本届展览征稿启事中明确指出:“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以及“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等等。但通过媒体看到的一个评审举措,却引起了笔者的思考,这次展览的行草类投稿数量仍然非常庞大,在42372件作品中,行草类作品达23630件,超过总数一半之多,从中可以折射出当下书坛作者对于行、草这两种书体学习与研究的巨大热情,形势喜人。但针对这两万余件的行书和草书作品,理应按照征稿启事中所言根据书体将之分类登记与评选,但事实上,通过官方网站看出:“初评采取分书体评审的办法,其中楷书分为两个小组,行草书分为四个小组,篆书、隶书各为一个小组。”就行书和草书两类作品而言,却是将两种书体合并为一,进行了综合分组评选。从操作层面来说,每位认真的投稿作者都会标明自己的投稿作品的书体,即使作者笼统标为“行草”,只是多加一个程序,请一两位专业人员首先将其分明再归类即可,这并不是很难操作。可在这四年一届、规格最高的综合性全国大展中,出现行草类作品的评审分而又合的变化,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看到权威的解释或者学术性依据,着实令人费解。

众所周知,在各书体中,行书和草书的书体特征是非常明显的,对于一件行草类作品来说,属于何种书体,也是非常严谨的事情,也就是说不是行书,就是草书,不能说这件作品的书体属于行草。每个人在平时的学书实践中,也大多会选择不同的书体专攻,或行书,或草书,或兼攻。中国书协也很早就设立了不同书体的专业委员会,以重视各种书法的均衡发展,就是因为每种书体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可是在评审中,将数万件行书、草书划为了一大类,可以想象,包括了绝大多数的一般意义上所谓的行草作品(此类属严格意义上的行书,下文将述及),进行综合评选,那么评选的侧重是什么?两种书体的评选标准是一致还是有所不同?加之或擅行书或擅草书的两组评委同时进行遴选与评判,在这种机制下,请问作为草书这一书体的独立性又何从体现?

“行草书”是时下书坛一种常用的称谓,涵盖行书和草书这两种书体的作品,一般也不必去甄别与比较,到底属于行书还是草书,只是笼统属于行草一类而已,这无可非议。但从学术层面来说,一件作品的书体归属是很确定的,比如王羲之尺牍《得示帖》、《二谢帖》等等,行书为主,夹杂草书,虽然统属行草类经典,但此类笔迹终归于行书一体;再结合历代书论来分析,“行草”就是行书的一种,不能说是草书。这当然与一幅草书作品中偶尔夹杂一两个行书字法不是一个概念,这在当下草书名家作品中也存在,姑且不论。张怀瓘《书议》中云:“夫行书,非真非草,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兼草者,谓之行草。”就重点指出了行书的独立性,并言及行草也属于行书。宋曹《书法约言》中也有类似说法:“所谓行者,即真书少纵略,后简易相间而行,如云行水流,秾纤间出,非真非草,离方遁圆,乃楷隶之捷也。又有行楷、行草之别。”由此可以进一步明了,行草书就是行书的一种。而在评审中将草书作品统划归行草一大类,显然模糊了草、行两种书体的独立性与学术性,值得深思。

毫无疑问,草书和行书有很大联系,但从形质和性情方面也有明显区别,草书有草书的特有点画(即草书符号)与性情,行书亦是如此。项穆《书法雅言》云“然阵势虽变,行伍不可乱也;字形虽变,体格不可逾也……随情而绰其态,审势而扬其威,每笔皆成其形,两字各异其体。草书之妙,毕于斯矣。至于行草,则复兼之。”其中就重点突出了草书的独特魅力,而末句单独拈出行草一词,略指两者之异同。

进而言之,草书是诸书体中最易发挥主体性情者,也可以说草书能体现书法艺术的最高审美境界。若将草书与众多行草混合评审,且不说其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也不怀疑擅长行书的评审主体对草书也有很好的审美与评判能力。单就每一件高水平的草书作品之审美,与其他书体相比较,更容易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不同审美判断,因为诸书体中草书创作难度最大,也最难评判,从小草与大草,从章草与今草等不同的体验,从草法的识别到性情的解读等等,不同的风格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不一而足。那么面对一件草书佳作,初评阶段对于其中细节的欣赏与评判都可能湮没在了所谓行草作品的洪流之中,草书这种书体的独特性是否能从中得到评审主体的重视,优秀的草书作品是否得到评委的青睐,或者成为遗珠,或未可知。

或许有人说,评委们都是兼擅行书和草书的,这是另一回事,毕竟两种书体有所不同。且分书体评审是单一书体作品之间的遴选与评判,混合评审,是行书和草书两种书体之间的遴选与评判,加之书法审美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在占绝大多数行书作品(包括行楷、行草)中,终使其中的纯草书作品处于尴尬境地。当然,我们从公示名单中,暂时无从知晓行书和草书在最终两类获奖入展作品中的所占比重以及二者艺术水准高下如何,想及上一届全国书展就已经分开评审行书和草书,这次却忽然又合在了一起。又想到近几年为了加强这两种书体的创作,单独举办了好几届单项展,重视均衡发展。而对于全国瞩目的具有风向标意义的书法大展,却没有将二体分开评审,草书的专业性与学术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凸显与重视,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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