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檻外人 于 2012-6-20 20:20 编辑
张瑞田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也有选择在书法报或其他媒体发表的权利。
同样,书法报有权利决定是否发 ...
墨爪 发表于 2012-6-19 23:20 
斯舜威跟張瑞田搭檔寫專欄六年,見搭檔遭封殺,起而表明立場,共同進退,這在中西知識份子而言,都是最合讀書人的倫理.若說斯跟張一同不寫書法報,是拉帮结伙,哪書法報當年拉攏斯張寫專欄,不也是拉帮结伙?
其實按照現代或西方編輯自主的方針,當官的有不滿,都不可向書法報編輯施壓;若真有天大誤會或滿腹苦水要吐,可以讀者來函或具名文章反駁,而不是找書法報上層;書法報則不偏不倚,讓雙方有發表不同見解的渠道.
書法報現在的行為,就如正舉行中的歐洲杯,球証突然披上強方的球衣,就把球射到弱方的球門中.
面對如此荒謬的球証,我們能怪弱方的職球員不拉隊離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