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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看生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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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6 00: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西方看生死文化
人是不可能超越生死的,但人的精神境界则是可以超越生死的。——汤一介
  所谓生命意味着有生命的东西不断更新。——艾克沙维.李比雄
  在中国的儒家、道家、禅宗中都有着“超凡入圣”的理想追求。而“超凡入圣”就必然有着一种“超越生死”的态度。它们的“超越生死”的态度虽不相同,但无疑对人们的“生死观”有着重要的正面意义,人们定会从中得到提高精神境界的启示。
  十几个世纪以来,西方文化浸透了基督教的价值和传统,也深深地影响了西方人的生死观。
  儒家的生死观:道德超越,天人合一,苦在德业之未能竟。
  儒家生死观的基本观点是“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因此,它重视的是生前,而非死后。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人虽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有限个体,但却能通过道德学问之修养而超越有限之自我,以体现“天道”之流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之圣贤认为,虽然人的生命有限,但其精神可以超越有限以达到永存而不朽。这就是在道德、事功和学问上有所建树的圣贤者们与一般人的不同之处。宋代张载《西铭》的最后两句:“存,吾顺也;没,吾宁也。”人活着的时候应努力尽自己的社会责任,那么当他离开人世的时候是安宁的、问心无愧的。
  由此看来,儒家并不以死为苦。照儒家看,“德之未修,学之未讲”是个人的痛苦;而更大的痛苦是来自其社会理想之未能实现。“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示儿》)陆游在死前的痛苦不是为其将死,而是没能看到宋王朝统一南北。同是南宋的文天祥,临刑时视死如归,因为他能以孔孟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道德理想而无愧于天地之间。因此,对于儒家来说,痛苦不在于如何死,而在于是否能做到“成仁”、“取义”。苦在德业之不能竟。
  道家的生死观:顺应自然,与道合体,苦在自然之未能顺
  道家生死观的基本观念是“生死气化,顺应自然”。照道家看,生和死无非都是一种自然现象。老子认为如果人不太重视自己的生命,反而可以较好保存自己。这和他的“无为”、“寡欲”思想相关连。“死而不亡者寿。”照老子看,“道”是超越的永恒存在,而人的身体的存在是暂时的,如果人能顺应自然而同于道,那么得道的人就可以超越有限而达到与道同体的境界。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是对世俗的超越与升华。庄子认为生、老、死都是自然而然的,死不过是安息,生死无非是气之聚与散。《至乐》载,庄子妻死,惠子往吊,见庄子“箕踞鼓盆而歌”,惠子不以为然,但庄子认为生死就像春夏秋冬四时运行一样,所以“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达生》)西晋的玄学家郭象对庄子的生死观有一重要解释,他说:“夫死生之变,犹春夏秋冬四时行耳,故生死之状虽异,其于各安所遇一也。今生者方自谓生为生,而死者方自谓生为死,则无生矣。生者方自谓死为死,而死者方自谓死为生,则无死矣。”因此,说“生”、说“死”只是不同的立场所有的不同看法,故应“生时安生,死时安死”,这样就可以在顺应自然中得到超生死,而与道同体了。
  在道家看来,以不能顺其自然为苦。一切都应顺应自然,不可强求,虽出于好心,但破坏了其自然本性,则反受其害,这是庄子的忧虑。照庄子看,人往往喜欢追求那些外在的东西,从而“苦心劳形,以危其真”,这样就会远离“道”,而陷入痛苦之中。故“苦在于自然之未能顺”。
  禅宗的生死观:明心见性,见性成佛,苦在无明之未能除。
  佛教认为,人世间是一大苦难,人生有不能逃避的“八苦”。人之所以不能逃避这种种苦海,是因为“无明”(不觉悟)引起的。佛教的教义就是教人如何脱离苦海。佛教传入中国,经过五六百年,在中国形成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若干个宗派,其中以禅宗影响最大。
  这个佛教宗派以“明心见性”、“见性成佛”为其生死观的基本观念。缔造者慧能认为,佛性就是人的本心(或本性),明了人之本心,即洞见佛性。如果一个人能自觉地把握其生命的内在本体,那么他就达到了超越生死的成佛的境界。禅宗还创立了一能达到此境界的修行法门——以无念为宗,即以“无念”为其教门的宗旨。在接触事时心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于境上生心”。因此,人并不需要离开现实生活,也不需要坐禅、读经、拜佛等等形式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照样可以达到超越生死的成佛境界,“挑水砍柴无非妙道”。这种超越生死的成佛境界,全在自己一念之悟。“悟”只是一瞬间的事,这叫“顿悟”,瞬息间克服“无明”而达到永恒的超生死的境界,这就是禅宗所追求的“成佛”境界。
  中国的禅宗虽也不否认在人生中有“生、老、病、死”等等之苦,但是,只要自己不以这些“苦”为苦,那就超越了“苦”,而“苦海”也就变成了“极乐世界”,这全在自己觉悟与否。超生死得佛道,并不要求在平常生活之外有什么特殊的生活,如有此觉悟,内在的平常心即成为超生死的道心。所以照禅宗看,人的痛苦是在于他的不觉悟,苦在于无明之未能除,只要人克服其迷悟,就无所谓“苦”了。
  基督教的生死观: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苦在罪孽之未能补。
  基督徒相信肉体的复活和不朽。他们相信,大约二千年前,耶酥——天主之子和天主自身——在巴勒斯坦压为人身,除了罪孽,在任何事情上接受了人的条件。耶酥?基督受难者,被判处死刑并钉在十字架上,在他临死之前和众门徒共进了最后的晚餐。他提前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他的朋友们和那些将来信奉他的人们。他想将人们从压迫他们的苦难、痛苦以及令人绝望的死亡中解救出来。为此,他求助于一种在人间可实现的新生活,一种自由、友爱、通往永恒的新生活。于是他第一个通过复活从死亡到达永生,他并且承诺有一天会回来,他们也将通过复活进入永生。
  “所谓生命意味着有生命的东西不断更新”。因此死亡乃是生命的必然结果。环境为好的事务提供便利,消灭那些有害的,对那些没有表现出利弊的新事物则让其等待。命运就掌握在每个人自己的手心里,“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试着接纳和缓解他人的痛苦,尤其是最弱校和最穷困的人(即被耶稣是为我们的救星),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有人情味、更加幸福。这样,即使你在失去生命之后,也会获得复活,获得通向永恒的生命。反之,若是将他们扔到绝望之中,人类将会沦落到暴力和冷库之中,你也会痛苦而绝望的死去,永世不得超生。
  对于基督徒来说,苦莫过于不能修补罪孽,无法战胜死亡。遭受此苦难的人定是那些不做他所愿意的好事却做他所憎恨的坏事之人。比如发动战争的狂暴之徒,他们身上的某种疯狂让他们去发动一场任何人也无法控制、最终连发动者也一并扫荡的灾难,犯下了滔天罪行。从另一方面看去,在基督徒中,瘟疫带来的死亡率远远小于在其他人中间。事实上,基督徒不是将患者扔到大街上而是照顾他们,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将得到永生。可见人之苦在于罪不能补。(张景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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