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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出路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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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2 18: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书法出路之我见
李徐灵
一、书法的产生及演变
中国书法的历史,包括文字的产生、书体的演变、书法工具的革命、书法的功能、书法的传承与发展。
(一)书法的产生:
人们在劳动中为了满足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创造了文字,文字产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字产生即书法产生,这种说法不够确切,文字除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还要具有书写的艺术成份。,这才能称之为书法,真正书法产生的时代,定为魏晋时期较为确切。
(二)书法的演变:
书法工具的革命,就是书法演变的过程,毛笔的出现,替代了“书写”的金属工具;纸张的出现,改变了以泥土、岩石、兽骨、竹木作为书写文字、书法的载体;墨的出现,取代了其它多种天然色料。
社会的发展、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统治阶级开动国家机器的需要,使文字在规模统一的基础上,完成了诸体的演变,文字属性的内涵增大,在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同时,逐渐地朝着观赏的阶段发展。书写内容人为地随意化,实现了书写者有感而发、自我表现的愿望。书写形式的多样化,形成了约定的格式。
(三)书法演变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标志:
1、小篆的出现: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机器进行了整理,规范统一的文字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文字得到了整合并形成了秦篆,也称小篆。它是在甲骨文、镏文等文字基础上,删繁就简、规范统一而产生的。,是文字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2、汉隶的出现:
秦灭汉兴,小篆作为国家的统一书体继续使用。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下层社会的人们,为了文字更简便快捷的应用,出现了隶书,它的出现,使文字演变又前进了一大步。改圆曲为平直,便利实用,很快成为了国家的通用字体。同时,小篆也被注入了书法艺术成份。之后,又产生了草书、楷书、行书。五种书体的完备,使由文字演变到书法艺术的进程达到了高峰。
3、唐楷的出现:
唐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为了自己统治地位的需要,在多种楷书(魏碑)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易识的唐代楷书,并作为国家的通用书体。它使书法拥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模式。
以上三种书书体的建立:
1、反映了社会的进步,由繁就简,易学易识的需要;
2、规范统一了不同时期,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字。
3、符合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和需求,使书法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4、文字书体的规范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文字的实用性功能。
二、书法的功能:
1、满足了人们在日常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2、满足了政权统治者对国家治理的需要;
3、满足了人们进行情感交流的需要;
4、满足了文化传承的需要。
三、书法的历史地位:
书法在文字产生时,就起到了记事记史、传承文化的特殊作用。统一规范的文字,是政权统治中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治者们的意志给书法赋予了许多神秘的成份和政治色彩。如取仕升迁,书法的优劣也成了很重要的标准之一。因为公文记事,政令畅通的需要,便产生了规范统一的“官用”书体。它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在历史上起到了不可轻视的作用。
书法被历朝历代统治者们视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直拥有着很高的地位。直到书写工具的再次革命,毛笔被泊来品的硬笔取代后,书法的地位开始日渐低下,失去了它往日的辉煌。
四、“文人书法”的出现:
在官用书体占据书法主导地位的时期,一部分书法基础不好的下层社会人群和少数仕大夫文人,不愿被其约束,要用自由和自主的方式表达自我的喜好。因此,打破了“官用”书体的约束,形成了别开生面的“民间书法”群体。
“民间书法”出现后,满足了一部分书法基础不好的社会人群自由和自主随意书写的需求。同时,少数仕大夫文人在自由、自主书写的基础上赋情赋意,又形成了范围更小的“文人书法”群体。
(一)“文人书法”的积极作用:
1、丰富了书法的表现内容;
2、提高也书法的艺术格调;
3、促进了书法作为艺术的逐渐完善;
4、继承了传统书法中的精华。
5、扩展了书法艺术技法(章法、笔法、墨法)的多样化;
6、促进了书法个性化和情趣化的发展。
(二)“文人书法”的消极作用:
1、人为缩小了书法艺术的活动范围;
2、人为形成了“孤芳自赏、闭门造车”的圈子。
3、人为关闭了书法艺术交流的门户;
4、人为脱离了社会,失去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五、当今的书法状况:
(一)书法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严重脱节:
1、客观原因:
硬笔的普遍使用,毛笔从书写工具的主导地位完全退出,成为了少数书法家的使用专利。从事书法活动的人群迅速萎缩,使书法艺术失去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2)社会基础的动摇,书法的地位随之下降。社会对书法艺术的重视程度不够,给书法教育和书法普及带来了困难。
(三)书法教育的不完整和书法普及的不全面,给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带来了无法解决的难题。
2、主观因素:
(1)各级书法组织自身的不作为,没有对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书法的保护和传承以及发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尤其是书法组织的领导层,没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承担起振兴书法艺术的雄心壮志,缺少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
(2)书法组织的不包容行为,拒绝了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数量很大的书法爱好者溶入,视书法艺术为少数人的专利,喜欢“文人”的小圈子,形成了艺术的垄断。
(3)书法组织领导层的观念陈旧,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很好地去践行“三个代表”和认真学习并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缺少市场经济的理念,不懂得书法艺术的市场化运营。
(二)当今书法家群体尴尬的窘境:
1、似乎繁荣的书法大潮已经消退,即使在书法热的鼎盛时期,由于书法家群体存在着观念上的偏差,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具备市场经济的理念。盲目地自视清高、孤芳自赏,不懂得书法艺术同市场经济大平台的接轨。虽然寥寥无几的书法家们,偶尔得到了一定的经济实惠,但是,绝大多数的书法家仍然不能以书法书法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
2、即使有少数书法家,对书法艺术作为商品并能产生利润有粗浅的认识,也仅局限于没有规模(个体为主)的书法教学中获取微薄的利润。多数人没有合法的办学审批手续和依法纳税。或许有几个具备审批手续和依法纳税者,其规模也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等值利润。无法并轨于市场经济运营。
3、虽然高校纷纷设立的书法专业,并享有博士、硕士、学士的授予权,但是,情况更是凄惨。专业设置的不合理,与社会发展需要的脱节,出现了就业的困难,找不到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尤其是高学位的人才,更是无用武之地,造成了人才和资源的极大浪费。
4、虽然少数书法家以书法作品当作商品在各种艺术品拍卖会或是书画市场上出售,还是没有林根本上解决书法艺术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5、书法组织对书法家作品无偿或低支付的索取,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律。书法家群体在观念上整体地认识模糊,不能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制度侵犯。
6、由于书法群体的排它性和自赏性陋习的存在,不能使书法溶入广泛的大众之中,失去了最有活力的社会基础层面。不懂得怎样把书法作品变为商品,在市场中作有效的转换,缺少书法艺术商品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运作的方法和机制。
(三)书法走向衰亡的特征:
任何艺术的发展和延续都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基础,离不开经济作为支柱,即艺术的商品化,商品的社会化和商品的产业化。中国的书法艺术因为失去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远离了市场经济的环境,所以,它正在不情愿地走向衰亡。
1、书法群体的萎缩:
看似“热火朝天”的书法热的背后,从事书法活动的人群和认识书法的人群越来越少,。电脑的出现使用硬笔的人群也在锐减。书写工具的不断革命,会使用毛笔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2、书法艺术地位的降低:
书法艺术的高端性任何都不能被否定。但是,书法艺术实用性和可兼容性、书法艺术与社会发展的不相适应、书法艺术的社会基础受到威胁、书法艺术的地位由此被降低,更是不容否认。能否解决好把书法艺术有机地溶入到社会,即书法艺术的大众化,是书法艺术延续与发展的根本问题,靠少数书法人群无法挽救中国书法艺术走向衰亡的命运。
3、书法艺术不确定的价值:
书法即艺术,艺术即商品,商品就应该具有价值。有价值的商品,就要在市场上流通,市场化运营和产业化生产是商品的基本特性。商品要流通,流通靠市场,市场靠消费支撑。书法艺术商品至今还没有准确的价值定位,即便部分书法家的作品有比较明确的价位,却并不是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之上的。
4、书法艺术发展与书法经济发展的不协调:
(1)书法艺术是商品,却没有商品必须具备的完整的属性;
(2)作为商品的书法艺术,没有市场经济一套完整的体系和具体的市场运营模式;
(3)作为书法艺术商品生产者的观念陈旧,缺少市场经济的意识;
(4)没有对书法艺术商品起先市场运营的高端策划和具体运营的专业群体。
六、当今书法群体的责任:
书法作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如何弘扬和传承是需要解决好的重大课题。首先要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其次,要有明确的目标,建立健全一整套市场运营的模式。
(一)当今书法艺术的历史地位:
1、书法艺术起到传承历史、传播文明、延续文化的作用;
2、书法艺术起到对外交流、弘扬和传播民族文化并使之走向世界的作用;
(二)书法艺术的国际化地位:
一个国家强大的标志,首先是语言文字的全球普及率和文化被认知的程度,其次是经济的崛起。如英国语言文字的国际化地位,带动和促进了与其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中国人口占世界的六分之一,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1、书法艺术的国际化,能拉动与其相关的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如:出版、工具制造、艺术品深加工行业等等。
2、为书法艺术商品的制造者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3、在对外交流的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吸取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养份,开辟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发展的新领域。
4、书法艺术的国际化,使中国语言文字便于占有率增大,不断地提升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同时,可以促进经济方面的快速增长。
七、中国书法的出路:
(一)各级书法组织及书法组织的领导层,要对书法艺术重新、明确地定位。艺术是商品、书法艺术即是商品,要解决好认识上的统一。
(二)建立一套完整的书法艺术商品的市场运营模式,主动引进会书法、懂市场、能经营的专门人才。
(三)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遵循经济规律原则,建立规范的教育和文化产业,加快书法教育的普及,使书法艺术商品拥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对书法艺术商品的制造者,按市场规律采取专家评估和市场报价的方式,对书法艺术商品准确合理地定价,取消名不符实、夜郎自大的虚假与不合理的定价方式。以书法艺术商品自身价值的大小让市场和消费者来确认。
(五)在不违背书法艺术原则的前提下,引导书法艺术商品逐渐地大众化,,逐步完成向市场化运营的过渡。
(六)在各级书法组织中,取消对书法艺术商品制造者无偿、低值占有其劳动成果(作品)的做法。展览和出版采用市场化运营,如支付给稿酬,或收取展位费及版费等。
(七)降低申请加入各级书法组织的门槛,更多地吸收热爱书法事业、积极参加书法活动的人进来。体育活动中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不要再人为地制造书法与广泛社会基础的分离。
(八)在完成书法艺术商品市场化运营后,逐步地建立以中国书法艺术为特色的各类书法学校,鼓励个体在遵守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创办不同形式的书法艺术培训班或其它教学机构。组织专业人士对其书法教育的教材,进行统一编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全社会对书法艺术的共识,建立起相对统一规范的标准。
(九)利用对外交流机会,虚心地学习各国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的成功经验。(尤其是日本、韩国、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集思广益,制定出一套弘扬振兴中国书法艺术的可行性方案。
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继承与发展、再次地崛起是我们这一代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具有大的思维,站在历史的高度,清醒地审视它的未来,为弘扬与振兴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作不懈的努力。
2005年12月16日
作者简介
李徐灵,男,48岁,政府机关公务员。
在近四十年的学书生涯中,有幸受过吴玉如、林散之、魏启后先生的亲炙。虽无成就,亦无浮名。曾与美国王方宇先生、法国克乃柏先生、日本小岛一郎先生举办过《中、法、日、美书法联展》。曾有书法作品赠送给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英国前香港总督彭定康和剑桥大学李约瑟的家人。
现客居深圳市罗湖区。
联系电话:13530836835(许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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