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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眼看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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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3: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另眼看书法


    这几年来来,我多在书法网络里玩,感觉到书法界的有些所谓的名家大腕,以及书协的那些书法官们,经常通过手中掌控的话语权,不时地兴风作浪,很有一些耗子扛枪窝里横的味道,让人心生不屑……


    最近我在雅昌艺术网里开了个博客(地址:http://blog.artron.net/space.php,常泡在那里。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去看看!)。当看到有画家以很轻蔑的口吻排斥书法时,我的心里却又很不爽,忍不住也回了几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3:3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
                           书法是个伪专业!
                             二王非王

以下是维基百科对“专业”定义。

“专业是指人类社会科学技术进步、生活生产实践中,用来描述职业生涯某一阶段、某一人群,用来谋生,长时期从事的具体业务作业规范。”

加粗部分是“专业”定义的关键词。

首先“专业”是用来谋生的,这是书法家最不敢面对的一个尴尬:世界各大艺博会上均无书法的成交记录,纳税记录。那么国内市场呢?北京、深圳艺博会上书法无人问津,每届的成交量几乎为零,纳税记录更无从查询,也就是说:国内也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无法谋生。“书法专业”的基础根本不存在。书法家要想摆脱这种窘态恐怕得首先在艺博会上拿出一个象样的成绩单来。是吗?

当然,书协的官员或者哪近年突然冒出那几个“书法教授”也许是靠书法算是“谋生”,但是他们的“谋生”是靠纳税人,纳税人是否愿意还不得而知。再说,要让纳税人养着上百万“书法大师”过分了吧?“书法教授”明知不能谋生却要教出一大群不能谋生的学生,这是不负责任,甚至是谋财害人。


第二,从事书法专业的“特定人群”“作业规范”无从确定。书法的基本操作是汉字的书写、阅读。也就是“写字”。“书法”根本无法和“写字”完全区别或剥离。写字属于义务教育,不需要专业训练,这就使书法的“专业性”缺乏说服力。会“写字”的人数众多,(特别是在民国前,几乎所有人都是用毛笔写字,而且使用练习频率也必定大于现在的“书法家”)这造成“书法家”与“非书法家”几乎无法界定,按照国际惯例,50%以上收入来自所从事艺术门类的便可算该门类艺术家,那么只有以前摆摊代写文书的人才能算作“书法家”(除了靠纳税人养活的)。如果按照“字写得好”则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字写得好不仅具有相对性、而且具有主观性。
“书法”无法和“写字”严格区别,这是让书法家最不愿面对的事实。书法家大量的声辩“书法”不是写字,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说清不是写字又是什么?所有的辩护说辞均错误百出,不可证伪。常见的说法有:“书法包含审美诉求”,“书法是一种纯美术”等。难道写字就没有审美的诉求?应该说:写字的审美诉求才是“书法”的爹。再说,哪个行业不包含审美诉求呢?厨师做菜还讲究“形、色、香、味”,这“形、色”就是审美诉求。不会因为这个“形、色”,厨师就成了“美术大师”“美术泰斗”“美术界精神领袖”,厨师还是厨师。
至于“书法属于纯美术”更是一个低级错误,美术专业区别于其他专业的特征在于其载体—形与色。书法的载体是文字,而且书法的表现力离不开文字传达的语义,词义。(没有人会书写“大便”“蛔虫”之类文字吧?)从这点来讲,它更接近文学。将书法称为“纯美术”完全无视不同专业最基本的差异。不但会给美术界带来混乱,干扰。而且会给一些欺世盗名之徒提供方便。
按照文化部人事司规定:美术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展出5次、获得二等奖两次便可申报二级、一级画师,西部地区条件均低于文化部的规定(相当于副教授、正教授),在中国,书法是算作美术作品的(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这就造成美术界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不会画画的“教授级画师”,在许多地方甚至混迹于各种美展的评委中,像摸象样的指点着油画、水彩画。决定着绘画作品的生死。由于书法参展、参赛者几乎全是业余人员,退休人员、没有相应的专业学历、职业资历,有许多甚至是退休后才练写字,这种“教授级画师”如大量出现,必然对美术专业造成极大的混乱,也会给国家财政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职称是可以与工资挂钩的),而且最终会成为我们国家的笑柄。

其实“书法”并非没有其存在价值,国外也有书法,但国外的书法归类属“美术字”--实用美术的一个分支,广泛用于工商业设计、广告、出版、印刷等行业,大多数人的电脑中都有“舒体”这个字体,是书法家舒同创造的,它在电脑中的用途就是美术字,恐怕只有疯子才会把它当作“纯美术”。此外,对中老年人来说书法也确实是一种不错的消闲,嗜好活动,这才是书法的真实定位,可惜中国“书法家”不愿接受上述真实的定位。一定要把自己拔到拉斐尔,梵高,毕加索那样的位置才算罢休。四川的一位书法家甚至在其展出的前言中称其为:“XX美术界的精神领袖”。被当地画家传为笑柄。
上美院时,曾经就“书画一家”之类说法请教过一位美术老师,这老师不屑的一笑说“那是写字那些穷亲戚想要攀龙附凤的一厢情愿罢了。”从这后,每看到那些到处受白眼的“书法家”,怜悯之心油然而生。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倚。书法今天的定位扭曲、失真,将注定中国“书法家”未来的永久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3: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崇勇 2009-10-17 21:00

在中国,千百年来,写字好的比画画好的要牛逼得多。然而,到了当代,由于书法得以牛逼的社会文化基础不复存在,因而被一些画匠所嘲笑哈!


二王非王 2009-10-17 21:09
您可别生气,身子骨要紧!


陈崇勇 2009-10-17 21:13

我又不是书法家,有什么好气的。
而且那些所谓的“书法家”大都不在我眼里,我对他们的讽刺何尝在少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3: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说是些不中听的话,但也很有些值得思考的地方。所以搬到书法论坛里来,大家议议?
发表于 2009-10-30 14: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接近美术,但和美术有本质上的不同,不过首先可以肯定书法是一门艺术。
过去的书法家的地位,比画家来得高,书法往往和文学结合在一起,实用和观赏是结合在一起的,当时欣赏的水平也高,尤其是在政界,这是今天官场上无法比拟的。即使文人信笔随手涂抹的画作,也比画匠的作品更受到人们宝爱;现在书法不受重视的误差的出现,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书法不尊重,从文化大革命后,没有好好得重新给书法艺术好好的定位,过去是以书取士,也从书品看人品;但现在除了个别地区或个别学校外,学生只是写字,而没有写书法,书法没有真正纳入教育体系里,成为学生必学习和学好的才艺。
这就造成了大环境的改变,传统核心文化的缺失,我们可以看见现在书法和过去古贤的书法,所书写的内容有了很大的差别,现在文学里的古诗文歌赋,以及书法作品里的古诗文歌赋,写得再好,是没有多少人去关心的;造成这样的情况出现,不能单怪现在的书法家,因为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大环境造就出来的;随着不懂繁体的官员以及年轻人越来越多,再过些时候,目前的书法界要保住以繁体入书的底线,恐怕也岌岌可危了。
书法艺术必须要有自己的民族性的特色,建立自己的审美的基础和情趣,现在硬套西方美术的理论、日本前卫书法的理论都不是正路。
这些论点,可以有不足,供大家参考。。。”

。。。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0: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钰娉 于 2009-10-30 06:47 发表
“书法接近美术,但和美术有本质上的不同,不过首先可以肯定书法是一门艺术。
过去的书法家的地位,比画家来得高,书法往往和文学结合在一起,实用和观赏是结合在一起的,当时欣赏的水平也高,尤其是在政界,这 ...

先生说的在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0: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聆雪轩主:

1、君言道:“书法”无法和“写字”严格区别。
这一点只是大多人无法明辨而已,但其中真实的区别是存在的、并有待于人们去辨认。

我认为挥风牧云《书法的本原》就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2、本人认同挥风牧云的说法,从精神境界来说,世界上的所有技艺都只不过是一种“心灵深入”和“乘之以游”的法门或介质而已,并无贵贱之分,但在各领域却存在着修为境界的高下之别。
挥风牧云言道:

佛有八万四千入道法门,世有百工技能。书法作为一种“心灵深入”和“乘之以游”的法门或介质,历经“技、道、自然”的三重境界。从而“直通造物最恢宏的奥秘”,并成其为立象传道,以有启无的“永恒之美”。
【本人一再的引用或举荐挥风牧云的《书法档案》,虽难避做广告之嫌,但实是求证能反驳的依据。】

3、书法沦落“伪专业”的地步,实在是书法人自己“失语”或装好人造成的局面,这怪不得任何人。无论书法的真理会被发现还是被埋没,真理是永远存在的。
本来书法的“理”就是以“藏之至微”的方式隐性存在的。至于造成人们的曲解或背离,那只能怪人们太过愚蠢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0: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原帖由 虫甬 于 2009-10-30 12:13 发表
暴风雪:
这种反驳毫无意义,近乎于胡搅蛮缠。
说来归其,你还是说不清书法和写字到底有什么区别。
难道写字不需要心灵深入么?难道写字不是什么什么的法门、介质么?这种狡辩对于抬高书法的地位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0: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9-10-30 12:13 发表
聆雪轩主:

1、君言道:“书法”无法和“写字”严格区别。
这一点只是大多人无法明辨而已,但其中真实的区别是存在的、并有待于人们去辨认。

我认为挥风牧云《书法的本原》就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

牧云兄对书法的研究自有他的一套,因为没有系统拜读过,不好评说。

     而我认为:
     书法乃文人之余事,从来就不以专业为重。不用说古人了,就是当代的启功先生亦不很愿意让人称只他是书法家。
     让艺术家们很自豪的那种“创作”状态,在书法里也不是一种很高的境界。
     对于书法的独特性我以前也曾尝试着论述过:
     ——书法的“忘境”,即当心系文字(用文字对生活细节进行描述)之时,可以相对忘却书法人在正常状态下对书写的种种执著,使之近乎本能,在近乎本能状态下的个体,即处在生命能量释放最通畅的时候。
     ——“大书法生成机制”:即在由“情感的触动——文字的生成——书写的定格”等一系列过程共同支撑起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文化生长空间里,书法是最后精彩的收官,给变动不居的精神活动留下了一个具体可感的痕迹。
     ……

     如今,书法这种中华文化所特有的文化形式,因为社会文化基础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正进行着艰难的蜕变,整个社会(包括那些所谓的书法家)对书法的实践与认识都已经很难深入了。自然无法摆脱“被重组”的命运!
     像《书法是个伪专业》作者那样用有色的眼光来看待书法也就很正常的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0: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9-10-30 12:15 发表
[quote]原帖由 虫甬 于 2009-10-30 12:13 发表
暴风雪:
这种反驳毫无意义,近乎于胡搅蛮缠。
说来归其,你还是说不清书法和写字到底有什么区别。
难道写字 ...

书法在中华文化中所具有的特殊的地位,是由古人所创造的!
      而如今的那些所谓书法家,可能从书法中获取一些可观的名利,但要指望他们将书法的位置抬高一点,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那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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