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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唐晟尧

对刘公的诽谤一直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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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1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正成 于 2009-12-19 10:47 发表

::gif34::gif 谢谢!互联网没有门坎,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可与之辩而不必介意。

::gif88::gif ::gif88::gif 刘公境界,非常人所能及也。

::gif78::gif 昨日江湖贴有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今日此二贴已经删除,不知原委,但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不得而知,但我深知“江湖一笑泯恩仇”,不过如此而已。::gif34::gif ::gif34::gif 新亚亦为高士,为我折服;刘公更是我之偶像,仰慕久矣。
发表于 2009-12-20 00: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书法无限 于 2009-12-19 19:44 发表

::gif88::gif ::gif88::gif 刘公境界,非常人所能及也。

::gif78::gif 昨日江湖贴有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今日此二贴已经删除,不知原委,但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不得而知,但我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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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奖、谬奖!

这个问题讨论到现在,早已脱离了韵文声律的主题!

我看那位姓陈的网友一开题也许就不是为了帮助我提高悼念魏启后先生的艺术水平,否则,他发表批评观点后仍觉不尽意,完全可以自己再写点正确无误的挽联来示范诲人,不会这样有理无理反复纠缠自我标榜四处开打,真把自已当回事而露了老底。什么叫“欺世”?这就叫“欺世”、欺行霸市。这网络上不谦虚无自知之明顺竿爬硬充教师爷的人还真不少!书法网络已兴起快十年,虽然仍处于边缘,更应该有些费厄泼赖精神,让网站更成热些,为书法艺术的发展争取更多真正的话语权才对。

关于你说到“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事,因为我没有看到他的贴子,我不好就他的批评发表什么评论。我想,我与陈新亚先生不该有什么“过节”吧!记得当年,我们是有友谊的。1988年,正在湖北黄石市铁山二中教书的陈新亚先生给我来了一封信,称在当地工作不合专业爱好很苦闷,希望我能把他调到北京去开开眼界。我同情他的境遇并欣赏他的才能,于是,把他借调到北京来,帮助我编辑《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一年多以后,我又把他推荐给湖北《书法报》副总编辑雷志雄,让雷志雄先生帮助他借调到《书法报》当编辑,后来雷又帮助他全家从黄石调到武汉成了《书法报》的正式编辑。至于笔墨官司,应该是正常的吧?嘿嘿!
发表于 2009-12-22 11: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少人至今还“怕”刘公
——真为刘公高兴 :)
发表于 2009-12-22 13: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公,高人也!::gif88::gif ::gif88::gif ::gif88::gif
发表于 2009-12-28 10: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正成先生对一位故去的老朋友发唁电,写挽联,悲痛于心,表达痛惜之情,未及细究平仄,在正常不过。
那位发帖者以此挽联做话题挑毛病,本身对逝者就不恭敬。说轻点是不厚道,说重点是修养不足。
发表于 2009-12-28 11:5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四川人的骄傲-----刘公!老乡力挺你!!::gif88::gif
发表于 2009-12-28 21: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gif88::gif ::gif88::gif 雄起 刘正成
发表于 2010-1-7 16: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书法无限 于 2009-12-19 19:44 发表

::gif88::gif ::gif88::gif 刘公境界,非常人所能及也。

::gif78::gif 昨日江湖贴有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今日此二贴已经删除,不知原委,但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不得而知,但我深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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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无限网友:

今天偶然上“书法江湖”浏览,很吃惊,关于我写魏启后先生挽联一事竟然炒成了点击率上万的热贴!看来,是我回你这一贴讲了与陈新亚先生的友谊惹了麻烦!

读了那些马甲贴子后,的确感慨良多!

那些马甲穷追猛打真是关心和帮助我提高诗词修养吗?显然不是!我真像这些马甲们描述的那样无知吗?我也不承认!我十几岁开始学诗,我的老师孟凌云先生是旧成都长春诗社的诗人,号称“小八叉手”,才思敏捷,声律尤工。我当《四川文学》编辑时,曾为发表顾城的诗给主编吵过架,我当过当年北广学生、后来的《诗刊》主编叶延滨的责任编辑,1980年代中国十大青年诗人廖亦武、翟永明在《四川文学》上的处女作是我当责任编辑编发的,我也曾与我们四川的诗人高缨、流沙河过从往还不少,我也为书坛诗人柳倩、吴丈蜀编发过他们的诗歌!这虽不能证明我懂诗,但至少可以证明我不像那些马甲们描述的对诗那样无知!当然不是!我要告诉在论坛上为我与之辩论诗歌声韵审美问题的网友,除了感谢你们不厌其烦跟他或他们讲道理,做说服工作,太辛苦了,但也只是对牛弹琴,对马吹萧,太不值了!那些人是另有所图!

那些马甲公然藐视法律死缠烂打整我下台“嫖娼案”,真是要关心和帮助我提高道德修养在书坛反腐败吗?显然也不是!网友们还引用了作为执业律师的天生书呆子当年的文章来回应,其实也是对牛弹琴、对马吹萧!中国书协一手泡制的“嫖娼案”早在2005年已被公安部督察局、西安市公安局撤销了,西安市公安局的纪委负责人当面向我赔礼道歉,这在当年的官方新闻中报道过,岂容置啄!中国书协、中国文联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撤案法律文书后,也立即复查取消了“嫖娼”一说,强词夺理不用证据只说“接受异性按摩”。为什么没有给我复职复级呢?这就是中国书协、中国文联的黑暗面了!正像有人说的那样,你相信“书坛网”是黄色网站吗?没有人相信,但它就是给中国书协“举报”关掉了!

但是,为什么那些马甲们还如此津津乐道这些陈年风流八卦案吗?放在娱乐界,有人肯定在怀疑我怕冷落穿马甲炒陈饭炒作自已哩!不是,他们只不过在充当着喽罗,延续着一种低俗而近于嗜臭的政冶迫害。我要问一问,你们这些个似乎有道德洁癣道貌岸然的家伙,如同当年在传说中制造“嫖娼案”的刘炳森、张飙、李树文、覃志刚、潘和平、权希军、刘文华等等一干大小人物一样,哪一个敢站出来说自已没有嫖过娼,没有在歌厅舞厅洗浴中心由小姐三陪过和异性按摩过?这些尽人皆知的现实,只不过是没人用政治手段为之坐实罢了!我不用把自已打扮成光鲜夺目的道德的圣人,但我不能容忍中国书协、中国文联用违法的手段制造冤案打击我侵害我的各项公民权利,从而实现某种政治和宗派目的!因此,我非常理解和感谢天生书呆子在《刘正成面面观》中为我辨白的那些笔墨,但我还是想找一个机会给他商榷一下:这不是一个风化案,而是一个政治案,重心在对我的政冶迫害上!完全可以猜测出来,在这里不依不饶的马甲或马甲的后台们,本身就是1990年代末中国书协反刘正成大合唱的末流“歌手”!你只要看一看他们在发贴中扯到的1990年代末的那些事,你就会恍然醒悟他们为什么表现得如此耿耿于怀了。《我与书法二十年》我只在网上贴了18万字,还有30万字没有问世,我想,以后有机会读到这些文字的话,你们一定会更明白这一切的!

再次谢谢书法无限网友,当然还包括唐晟尧、朱中原、天生书呆子、王小珍、宫恩武(恕我无法一一点名)等一大批为我辩污的网友们!哎,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占多数呵!尤其要提到的是那个素不相识的叫 lailong网友 ,我真佩服你的诗词功力和同样不依不饶的雄辩力!
发表于 2010-1-7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正成 于 2009-12-19 16: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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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奖、谬奖!

这个问题讨论到现在,早已脱离了韵文声律的主题!

我看那位姓陈的网友一开题也许就不是为了帮助我提高悼念魏启后先生的艺术水平,否则,他发表批评观点后仍觉不尽意,完全可以自己再写点正确无误的挽联来示范诲人,不会这样有理无理反复纠缠自我标榜四处开打,真把自已当回事而露了老底。什么叫“欺世”?这就叫“欺世”、欺行霸市。这网络上不谦虚无自知之明顺竿爬硬充教师爷的人还真不少!书法网络已兴起快十年,虽然仍处于边缘,更应该有些费厄泼赖精神,让网站更成热些,为书法艺术的发展争取更多真正的话语权才对。

关于你说到“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事,因为我没有看到他的贴子,我不好就他的批评发表什么评论。我想,我与陈新亚先生不该有什么“过节”吧!记得当年,我们是有友谊的。1988年,正在湖北黄石市铁山二中教书的陈新亚先生给我来了一封信,称在当地工作不合专业爱好很苦闷,希望我能把他调到北京去开开眼界。我同情他的境遇并欣赏他的才能,于是,把他借调到北京来,帮助我编辑《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一年多以后,我又把他推荐给湖北《书法报》副总编辑雷志雄,让雷志雄先生帮助他借调到《书法报》当编辑,后来雷又帮助他全家从黄石调到武汉成了《书法报》的正式编辑。至于笔墨官司,应该是正常的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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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2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正成 于 2009-12-19 16: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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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奖、谬奖!

这个问题讨论到现在,早已脱离了韵文声律的主题!

我看那位姓陈的网友一开题也许就不是为了帮助我提高悼念魏启后先生的艺术水平,否则,他发表批评观点后仍觉不尽意,完全可以自己再写点正确无误的挽联来示范诲人,不会这样有理无理反复纠缠自我标榜四处开打,真把自已当回事而露了老底。什么叫“欺世”?这就叫“欺世”、欺行霸市。这网络上不谦虚无自知之明顺竿爬硬充教师爷的人还真不少!书法网络已兴起快十年,虽然仍处于边缘,更应该有些费厄泼赖精神,让网站更成热些,为书法艺术的发展争取更多真正的话语权才对。

关于你说到“陈新亚先生批评刘公对联和书法水平”,“刘公与新亚互相是否有过节"事,因为我没有看到他的贴子,我不好就他的批评发表什么评论。我想,我与陈新亚先生不该有什么“过节”吧!记得当年,我们是有友谊的。1988年,正在湖北黄石市铁山二中教书的陈新亚先生给我来了一封信,称在当地工作不合专业爱好很苦闷,希望我能把他调到北京去开开眼界。我同情他的境遇并欣赏他的才能,于是,把他借调到北京来,帮助我编辑《中国书法鉴赏大辞典》。一年多以后,我又把他推荐给湖北《书法报》副总编辑雷志雄,让雷志雄先生帮助他借调到《书法报》当编辑,后来雷又帮助他全家从黄石调到武汉成了《书法报》的正式编辑。至于笔墨官司,应该是正常的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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